深圳婚姻调查离婚诉讼中的误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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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追债经验

一、“分居二年即可自行离婚”。

二、“先提出离婚会吃亏”。

三、“没和家人商量,法院不能判离婚”。

四、“只要没判离,就有权接妻子回家”。

五、“判离就可以和子女一刀两断”。

六、“既然离婚,见面礼就应该返还”。

七、“假离婚可逃避债务”。

八、“骚扰前妻不犯法”。

九、有婚外情就可离婚。有婚外情并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。

十、产权登记误区。

十一、财产转移误区。

十二、青春损失赔偿误区。

十三、我不同意离就别想离。

十四、小孩抚养误区。

十五、离婚了就别来找我。

十六、离婚后才发现对方隐瞒了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,就不能主张权利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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